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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?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、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,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、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。
??為更好地融入國傢"一帶一路"和長江經濟帶戰略部署,加快推進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,有效配置港口開發建設和運營管理資源,上海國際港務(集團)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:"上港集團"或"公司")受上海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(以下簡稱:"上海市國資委")委托管理上海同盛投資(集團)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:"同盛集團")100%股權對應的出資人權利及同盛集團承擔的洋山港口運營必需的水、電、路以及海關配套等保障性業務。
??2017年4月27日,公司召開瞭第二屆董事會第五十四次會議,會議審議通過瞭《關於與控股股東簽署的議案》,董事會同意公司受上海市國資委委托管理同盛集團100%股權對應的出資人權利及同盛集團承擔的洋山港口運營必需的水、電、路以及海關配套等保障性業務,並與上海市國資委簽訂《委托管理協議》,董事會同意將該議案提交上港集團股東大會審議,關聯董事回避表決。2017年5月19日,公司召開瞭2016年年度股東大會,會議審議通過瞭《關於與控股股東簽署的議案》,關聯股東上海市國資委、同盛集團、上海城投(集團)有限公司、上海國際集團有限公司、上海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、上海久事(集團)有限公司回避表決。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分別於2017年4月29日、5月20日披露的《上港集團第二屆董事會第五十四次會議決議公告》(公告編號:臨2017-010)、《上港集團關於與控股股東簽署暨關聯交易的公告》(公告編號:臨2017-012)和《上港集團2016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》(公告編號:臨2017-016)。
??截至本公告日,上海市國資委通過直接和間接方式持有上港集團59.78%的股權,為公司的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。根據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》及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關聯交易實施指引》等相關規定,本次交易構成重大關聯交易,但不構成《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》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。
??2017年5月31日,上港集團與上海市國汽車美容資委完成瞭《委托管理協議》的簽署。
??特此公告。
??上海國際港務(集團)股份有限公司
??董事會
??2017年6月1日
辦公文具
5C216ECCEE07539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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